關于遼寧省鞍山市城市綜合提升項目-調軍臺橋更新工程跨南沙河建設方案的批復(鞍行審批復農〔2023〕1號)
時間:2023-02-03來源:農業水利審批科點擊: 次
: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申請批復遼寧省鞍山市城市綜合提升項目-調軍臺橋更新工程建設方案的請示》(鞍住建〔2022〕277號)(項目代碼:2204-210300-04-05-293754)及附件資料收悉。按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你單位報送的請示文件和防洪評價報告等要件齊全合規。我局委托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對《遼寧省鞍山市城市綜合提升項目-調軍臺橋更新工程跨南沙河防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評價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遼寧省鞍山市城市綜合提升項目-調軍臺橋更新工程跨南沙河防洪評價報告。工程建設方案及主要技術措施按水發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審查意見執行。
二、工程建設期間,你單位應加強廢水、廢渣、廢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質污染。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運施工設施及廢渣廢料,恢復河道原貌。
三、工程建設及運行期間,你單位應自覺接受市、區兩級水利主管部門和防汛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配合河道整治、堤防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設。
四、工程竣工驗收時,你單位應邀請市、區水利主管部門參加,并于工程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市、區水利主管部門提交相關驗收資料。
五、工程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和其他事宜由你單位自行協調解決。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相關規范性文件和強制性國家標準。
鞍山市行政審批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